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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调整补充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自2021年6月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组建以来,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参加检查、督导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工作,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但在工作中,也暴露出部分行业领域专家来源单一、数量不足,有的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调整补充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退出
科信处会同业务处、应科院对现有专家的现状进行摸底,了解掌握专家的最新信息,对于因身体健康、违规违纪、两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派任务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履职的专家,提出取消专家资格的建议,按程序取消专家资格,退出专家库。
二、征集补充
科信处根据业务处、厅属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以省厅名义去函外单位征集相关领域专家。积极拓宽专家来源,增加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省内和省外专家,扩充专家库。专家申请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厅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专家是支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重要技术力量,管理好、使用好专家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必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调整和补充本行业领域专家工作,切实为推动我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选好专家。
(二)精心组织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厅专家管理办法,精心组织推进专家调整补充工作,认真对现有专家进行摸底,了解掌握专家身体健康、违法违规、诚信等最新情况,提出取消专家资格的建议名单。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征集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专家补充进专家库。有关工作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协同配合。专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科信处要做好建章立制、统筹协调工作,应科院要发挥好专家秘书处的作用,专家使用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共同推进专家管理规范化。
联系人及电话:科信处 吴振东85257019 18179119608,应科院 饶贵仕83761112 15879004178,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