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年产10万吨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2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2024年2024澳门原料 |
项目名称: | 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年产10万吨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
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简称“铁坑坳铁矿”) 是一家从事地下铁矿开采地下矿山企业,矿区位于梅州市区北东36°方位,距梅州市区约80km,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6'01"~116°26'16",北纬24°41′08″~24°41′47″,行政区划所在地隶属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管辖。 铁坑坳铁矿为一地下开采矿山,矿山采用分区开采,以5#勘探线为分界线,5#勘探线以北为北采区,5#勘探线以南为南采区。南采区采用斜井开拓,北采区采用斜井+盲斜井开拓。采矿方法根据矿床、矿山特点,V1矿体属倾斜的厚矿体,采用分层崩落法;V5矿体属倾斜的薄至中厚矿体,对倾角小于30°、厚度小于5.0m的缓倾斜薄矿体,采用全面采矿法;对倾角大于30°的倾斜薄至中厚矿体,采用留矿全面法。 为规范企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根据《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及矿山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规范、规范及政策要求,需重新履行“三同时”建设程序。 2022年8月,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公司委托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年产10万铁矿地下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可研报告》),《可研报告》拟定生产规模为10万t/a,采用统一联合开拓方式,即斜井+平硐+暗斜井+平硐的南北采区统一联合开拓,将北采区+140m中段运输巷道与南采区+130m中段运输巷道贯通,同时延展南采区原有+55m中段运输巷道至北采区。主要采矿方法:V1矿体用分层崩落法;V5、V7矿体选用无底柱浅孔留矿法,其余零星矿体采用留矿全面法。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第75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等有关法规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受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对该公司铁坑坳铁矿年产10万吨铁矿地下开采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为了确保安全预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我中心组织专家组于2022年8月29日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预测事故后果严重等级等内容。本预评价报告划分为以下十一个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开拓单元;提升和运输单元;采掘单元;通风单元;供配电设施单元;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废石场单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及其他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认为,本评价项目内部及周边环境一般,交通、通讯便利,项目有关的证照合法、有效,项目的建设对公共安全无大的影响,矿山开采潜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矿山落实项目可研及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建设施工和建成后的安全管理,其风险处在可接受的水平。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管自强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林大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年8月29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预评价评价对象: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年产10万吨铁矿地下开采项目。 评价范围:《可研报告》拟定的开拓方式、开采工艺等生产、辅助系统的安全设备设施及矿山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开拓运输、通风、排水、供风、供水、供配电、六大系统及地表相关配套的工业设施。 (1)平面范围:为采矿许可证6个拐点坐标圈定的平面范围,开采面积0.8339km2。 (2)垂直范围:根据《可研报告》及《地质储量核实报告》,垂直方向+135m~+0m标高之间南采区+135m、+105m、+85m、+55m、+25m、0m六个中段;北采区+130m、+120m、+100m、+80m、+60m五个中段。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范围不包括选厂、尾矿库、地面炸药库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及外部运输。 二、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拟定的开采方案、采用的工艺及各系统的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 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 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地下开采扩建项目从安全生产条件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
现场照片: |
(修订版)梅州市松源铁坑铁矿有限公司铁坑坳铁矿年产10万吨铁矿地下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