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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简介:


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711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康顺路24号(自主承诺)。法人代表:黄小群,注册资本:88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化工园区 该公司完成新征土地40亩,该项目为该公司一期项目:年产20000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于2022818日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360902-04-05-436045),占地28.1亩(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新建生产厂房及仓储、办公及辅助生产用房等设施,项目用地面积18715.84m2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并完成道路、绿化等工程。以外购有机玻璃边角料和废料作为原料,通过裂解、精馏工序,得到有机玻璃单体。

该项目采用国内的可靠的工艺生产技术,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使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选用国内外较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较高的自控水平和良好的科研与检测装备,从而具备完善的生产环境,保证产品质量,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主要有:裂解工艺、精馏工艺,其中裂解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涉及的化学物质主要有:甲基丙烯酸甲酯、对苯二酚、甲醇、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柴油、氮气(压缩的)、精馏残液(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环己烯(烷)二甲酸二甲酯类、环戊烯(烷)二甲酸二甲酯类混合物)、裂解残渣(硬脂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其中甲基丙烯酸甲酯、对苯二酚、甲醇、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柴油、氮气(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尾气成份中的甲醇属于重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为了抑制甲基丙烯酸甲酯聚合,需在成品中添加少量阻聚剂(对苯二酚),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79号修改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罗沙浪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罗沙浪、黄伯扬、王波、王冠、戴磷、檀廷斌、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罗沙浪、黄伯扬、王波、王冠、戴磷、檀廷斌、周红波

技术专家:

秦赋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08;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1、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修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该新建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依照《宜春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宜府办发[2020]332号)和《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指引》《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该项目于2022819日取得了宜春市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的文件,文号:2111-361181-04-01-394101。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

3、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 2万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拟建设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是江西省已认证的第一批化工园区。该项目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进行建设。

4、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设计和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该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整个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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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一:谢寒梅

提交时间:

2024.5.16

0313(终稿)(已排)江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有机玻璃原料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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