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年产30万立方米饰面花岗岩荒料开采
发布时间:2023-06-29
| 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年产30万立方米饰面花岗岩荒料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年产30万立方米饰面花岗岩荒料开采 | ||
简介: | |||
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成立于2007年5月25日,经济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邓海龙,合伙期限2007年5月25日至2057年5月24日,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桃溪乡横江村,经营范围:饰面花岗岩开采、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矿山2004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3608002010117120083943,采矿权人为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后经2011年、2013年、2015年、2018年四次换证,现采矿证为2018年12月30日吉安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证号为 C3608002010117120083943,矿山名称为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划定矿区范围由18个拐点围成,面积由原来的0.6481k㎡缩小为0.1692k㎡。开采标高由原来的+568米至+150米变更为+367米至+150米,有效期限2018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30日。 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为改扩建项目,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万m³/年。 2020年7月,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020年9月,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了《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三合一方案》)。 2020年11月15日,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三大队编制的《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2022年6月7日,项目在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三合一方案》拟定矿山建设规模为年生产饰面用花岗岩矿石量 30 万 m³/a,折合荒料 6.852 万 m³/a。露天开采方式,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于2022年5月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以下称赣安中心)对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年产30万立方米饰面花岗岩荒料开采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王纪鹏、方忠业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6月28日 | ||
评价报告: | |||
5评价结论 5.1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建设项目暂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暴雨、 高温、大风、雷电等6种自然灾害;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坍塌、火药爆炸、放炮、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9种危险有害因素;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震动等3种职业危害因素。 评价认为放炮、坍塌、车辆伤害、机械伤害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5.2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放炮、坍塌、车辆伤害、机械伤害主要危害因素,评价认为,应重视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进行爆破(方案)设计,合理确定爆破参数;严格执行爆破撤人、警戒制度。 2)爆破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作业许可证,并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3)控制开采台阶高度及坡面角,选择合适最终边坡角,提高最终边坡的稳定性,加强边坡稳定性的日常监测。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司机需经培训持证上岗,严禁疲劳驾驶和违章驾驶。 5)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警示标志和球面镜等。 6)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侧暂停行驶,并不得熄灭前、后的警示灯。 7)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40m。 8)经常检查采场边界的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若有损坏须及时修补或更换。 采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5.3 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矿体埋藏浅,矿体稳定,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现有安全技术条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较简单,矿山周边1000m范围内无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设施。矿区周边环境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 3)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年产30万立方米饰面花岗岩荒料开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3年6月29日 |
附:评价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合影
左起:许玉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王纪鹏
新干县桃溪饰面花岗岩矿年产30万立方米饰面花岗岩荒料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