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贵溪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3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贵溪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新建项目) | |
简 介 | ||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鹰潭贵溪市流口镇320国道以南,规划道路以东地块周边来往车流将不断提高,社会对汽车加油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与现有供应能力的矛盾日趋紧张。为满足社会需求,调节供需矛盾,便利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拟在流口镇320国道以南,规划道路以东地块新建加油站一座。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贵溪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新建项目)由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该项目站内可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罐区、机动车停车区等,建成后加油站设4个30m³埋地卧式储罐,其中0#柴油储罐1个、92#汽油储罐2个、95#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120m3,折算总容量为105m3,属二级加油站。因此,未来加油站的经营项目是92#、95#汽油和0#柴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汽油、柴油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预评价”。该项目属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保证该项目完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受中石化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的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承担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贵溪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黄伯扬 |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谢寒梅、王冠、罗沙浪、王波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黄伯扬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报告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9.1评价结果 9.1.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一、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工艺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和柴油。 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涉及的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得知,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坍塌;主要有害因素为:有毒物质、噪声。 四、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结果 该项目汽油、柴油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址选择符合国家《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 该项目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站内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通过预先危险分析,该项目:(1)主要生产过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触电危险程度为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容器爆炸、坍塌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2)配电系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中触电、电气火灾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通过对油罐静电火灾、爆炸事故进行事故树分析评价,油罐火灾、爆炸事故有最小割集50个,最小径集7个,即油罐发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有50种可能性,但从7个最小径集可知,只要采取最小径集方案中的任何一个,由静电引起的油罐火灾爆炸事故就可避免。按重要度顺序提出以下措施:1)防止爆炸性气体的形成;2)应杜绝油品泄漏;3)保证油罐接地良好;4)作业人员应穿不产生静电的作业服装;设置静电消除器,使操作人员作业前将产生的静电及时导走;5)采取措施使油罐内产生的静电不发生聚积或尽量减少静电产生量。 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该项目加油区、储罐区、配电间、检维修作业的作业条件均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评价单元中的作业均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1.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触电危险程度为Ⅲ级,应重点防范。 2)通过危险度分析可知,该项目储罐区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9.1.3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政策与布局。 该项目选址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自然危害因素的发生基本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对本项目无不良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该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则会对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该项目周边居民和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项目的经营活动没有影响。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分区,站内设施之间拟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建筑物和主要装置、设备等,拟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的地段。该项目建筑物均拟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0.9m;用于疏散的安全出口、通道设置醒目标志。 目前,加油站一般采用汽车油罐车散装运输油品、密闭式卸油;加油工艺选用潜油泵输送;油气回收设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及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该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在国内外均有很多成熟应用的先例,不属于国内首次应用工艺,其技术方案是安全、可靠的,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该项目拟采用的装置及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该项目拟采用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满足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9.1.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前应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要求,制定地下电缆的保护方案,做好地下军事电缆和联通电缆的保护工作,不在地下电缆两侧各一米范围内建屋搭棚,不在各三米的范围内挖沙取土和设置厕所、粪池、牲畜圈、沼气池等能引起电缆腐蚀的建筑。 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勘查结果和地质资料和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对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等的基础采取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物产生危害。 站内设置非油品业务建筑物或设施时,如设置洗车机、擦车机等,不应布置在作业区内,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56-2021第4.0.4条~第4.0.8条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 该项目预留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的有关规定。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提高危险辨识能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请当地住建部门对工程的建筑物进行消防验收,并出具建筑物消防验收意见书;应邀请检测、检验单位对工程的设备、容器及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有效。工程项目竣工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三同时验收。 9.2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贵溪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新建项目)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该项目的站址、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工艺技术及生产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基础上,在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细化各项措施和要求,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必要的事故应急体系,则该项目的风险程度是可接受的。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
现场影像: | 从左往右,第一张为中石化工作人员、赣安中心郑强;第二张为中石化工作人员、赣安中心黄伯扬; |
中石化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第七加油站新建项目-条件(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