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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2024年2024澳门原料

项目名称: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简介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58.45万元,属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资。

江钨控股集团以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为承建单位,整合集团目前散、小、弱的钨冶炼企业,实施集团内部仲钨酸铵、偏钨酸铵与氧化钨产品的整合,形成拥有从钨精矿→仲钨酸铵→氧化钨/偏钨→钨粉→碳化钨粉完整的钨材料产业链,解决集团钨产业小、散、弱的局面,将华茂公司打造成产能上规模,产品质量国内领先的旗舰型钨企业。

江钨控股集团按照“十四五规划”及钨产业链整合计划,拟在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总投资4.5亿元建设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了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发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5-360795-07-02-588453,符合项目备案有关规定。

根据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在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塘工业园投资4.5亿元建设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054.34m233.08亩),总建筑面积15323.69m2新建主厂房(偏钨生产车间、氧化生产车间)氨水储罐区、辅助用房(污水处理间、消防泵房、配电房)、消防水池及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相关配套设施。偏钨酸铵生产系统以仲钨酸铵APT为原料,加热离解APT,使其失去部分氨和结晶水,转化为易溶于水的偏钨酸铵AMT),过滤除去不溶性杂质后,经蒸发结晶或喷雾干燥即可得到AM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PT存储、APT离解、离解料浸出、精滤、浓缩、喷雾干燥、氨溶、自动包装等。氧化钨生产系统:以仲钨酸铵APT为原料,加热煅烧APT,使其失去氨和结晶水,得到氧化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PT存储、APT煅烧、筛分、自动包装等。

华茂钨业公司为打造从钨精矿→仲钨酸铵→氧化钨/偏钨→钨粉→碳化钨粉完整的钨材料产业链,钨粉、碳化钨粉于2021年9月29日立项,目前已投入生产。本项目属于钨冶炼过程的中间环节,钨粉、碳化钨粉项目的前段工序,行业代码和类别:[C3231]钨钼冶炼。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第49号修订),钨钼冶炼属于限制类中的“钨、钼、锡、锑冶炼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除外)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项目。根据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要求批准我市钨冶炼行业优化升级规划方案的请示》(赣市工信文[2018]9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对赣州市钨冶炼行业优化升级规划方案的批复》(赣工信有色[2018]2号)、《钨行业规范条件》,本项目属于实施优化升级的代表企业和项目。同时,本项目生产工艺属于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同时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类和鼓励类,属于允许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规定,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危化品有氢气、天然气、硝酸、氨(氨气、氨水)、氮气[压缩的]其中氢气、天然气、氨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氨气属于高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类化学品等;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灼烫、中毒窒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起重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等其他伤害。

因环保政策的要求,拟建项目回转炉、离解炉拟设置配套的氨回收装置,回收氨尾气,得到的氨水(5%、20%)。企业已承诺,本项目氨(氨气、氨水)为APT解离、回转炉煅烧过程中,分解产生的氨,经氨回收系统得来,非液氨。氨回收系统得到的氨水(5%、20%),全部返回工艺中,用于渣料的氨溶等,详见附件。

该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产物氨水全部返回工艺中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的规范标准,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使用许可证适用行业且涉及物料氢气的年使用量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设立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志强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志强、林大建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刘志强王波、谢寒梅林大建罗沙浪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刘志强林大建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622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范围:根据《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及项目的合同,针对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的厂址、总图布置、主体工程、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进行安全预评价。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

1)厂址:周边环境、水源、电源、交通运输、地质条件、自然条件等;

2)总平面布置:厂内建(构)筑物的总体布局、道路和出入口设置等;

3)主体工程:主厂房(偏钨生产车间、氧化钨生产车间)、氨水储罐区、辅助用房(污水处理间、消防泵房、配电房)、消防水池及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相关配套设施

本报告仅对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设施及装置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针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管理措施,从而得出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结论。若以后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或生产、工艺条件进行重大改变均不适合本评价结论。

二、评价结论

1)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工程风险较小;

2)工程厂址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七路与科创二路交界处,厂址符合当地工业规划,企业在后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工程风险能够控制;

3)本项目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综上所述: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的厂址、周边环境、自然条件、总图布置等方面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使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提交时间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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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刘志强,企业张艳,现场勘察照片


终稿--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偏钨酸铵15000吨氧化钨搬迁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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