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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厂有限公司焦化厂废水零排放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3-02-28

项目名称

天津铁厂有限公司焦化厂废水零排放项目安全评价

天津铁厂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镇天津铁厂有限公司焦化厂废水零排放项目投资13231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内容建设废水处理站1座,生化段设计规模为1440m3/d,回用段设计规模为3120m3/d,主要污水处理构筑物包括:生化段工段、回用段工段、浓水段工段、蒸发结晶段工段(设计变更,已取消)、附属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孙喆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方忠业李彬、孙喆

报告审核人:

袁维琴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方忠业李彬、孙喆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孙喆、李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01;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天津铁厂有限公司焦化厂废水零排放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天津铁厂有限公司厂区内。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次氯酸钠溶液、氢氧化钠溶液、盐酸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物理爆炸、车辆伤害、雷击、噪音振动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国家安全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三〔201195号)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在方案设计文件、图纸中,针对选址、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建筑安全疏散、工艺及设备、通风空调、电气、消防、给排水等方面已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本报告针对有关方案设计文件、图纸提出了部分安全设施的补充建议,同时提示设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项目设计提供参考。

评价结论:天津铁厂有限公司焦化厂废水零排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设施公辅设施等方面在落实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满足有关建设条件。项目下一步的详细设计和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现场照片

 

提交时间:

 20230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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