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3-08-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口路8号,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28日,法人代表人李明琪,属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贰仟伍佰捌拾万元整。营业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钨冶炼产品、钨合金、钨钼金属的粉末、棒材、丝材、灯丝、异型材和焊接电极及配件;粉末冶金及压力加工机械、电气设备、辅助材料的制造等。

2021年投资5600万元用于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该项目已取得赣州市章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2-360702-07-02-141357)。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划分,本项目属于C3254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和C3231钨钼冶炼。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本项目属于有色行业。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取得赣州市章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备案号:2102-360702-07-02-141357)利用现有厂房,新增自动化还原炉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对现有产线进行自动化、安全节能改造。

本次技术升级改造的内容包括新增自动化还原炉、氨裂解焚烧炉、全自动化十五管还原炉、除尘设备、中频烧结炉、金属轧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对现有产线进行自动化、安全节能改造。

本次一期验收范围:1#加工车间(6台中频烧结炉、凉水塔 、箱式变压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验收范围内设备见设备一览表)、2#加工车间(1台转炉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验收范围内设备见设备一览表)、综合车间、事故应急池。

该项目于2022年5月,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经预评价辨识,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故本项目预评价为企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该项目于2022年10月,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由企业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评审通过。

企业于2023年6月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 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长1名由企业一把手担任、副组长安环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本项目未涉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主要由上海璞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担,2023年6月竣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相关规定,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与2024年2024澳门原料签订协议,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对其“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的选址、总图布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小组成员通过到该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在对资料认真分析和对现场仔细检查的基础上,对委托方新建生产装置的试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查找分析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委托方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委托方根评价组成员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等事项提供技术依据。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委托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评价项目负责人

刘志强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志强

 

报告审核人

 

参与安全评价的评价人员

谢寒梅、  、林大建、黄香港

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志强、林大建

技术专家

刘志强

到现场人员

刘志强、林大建

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23820日;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钨、钼复合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工艺过程、主要设备设施、原辅材料与产品、操作条件、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办公生活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等方面的的符合性、有效性。

本次一期验收范围:1#加工车间(6台中频烧结炉、凉水塔、箱式变压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验收范围内设备见设备一览表)、2#加工车间(1台转炉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验收范围内设备见设备一览表)、综合车间、事故应急池。

涉及本项目的环保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涉及该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报告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或者自行编制,本报告仅对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不给予评价。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评价范围内

二、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口路8号

产品及规模:特种钨粉3000吨/年;高纯钨制品1000吨/年;稀土钨基功能材料500吨/年;掺钾钨材100吨/年

建设内容:本次技术升级改造的内容包括新增自动化还原炉、氨裂解焚烧炉、全自动化十五管还原炉、除尘设备、中频烧结炉、金属轧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对现有产线进行自动化、安全节能改造。

设计单位: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备安装单位:上海璞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未涉及土建施工,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该公司东北面为江西鸿翔电动机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共用围墙);北面为零散民房、如日山路;西面为山地,山地外为新市民公寓居民区;南面为赣州金铭隆有限公司(共用围墙);东面为沙河口路8号。

厂区地块呈梯形,厂区西南角设501食堂和502生活楼;厂址中部为生产区,包括101加工车间、102加工车间和103综合车间。其中102综合车间靠南侧布置,101加工车间和103综合车间靠北侧布置。103综合车间的东北侧为办公楼(5F),两者间为连体建筑。102加工车间的西北侧为202五金仓库、203工具间,再往西北为303水泵房、304消防循环水池、402事故应急池。

201供氢站布置在厂址北侧,其东北侧为204工具间二,南侧设302消防循环水池和301空压水泵房。

103综合车间主要为产品及原料储存、高低压配电。

503门卫布置在厂址东侧靠近沙河口路处,此处为主出入口,物流出入口布置在厂区东北侧,主要用于氢气管束车进出。

厂区道路采用公路型道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于厂区内车流量不大,主要道路均采用双车道设计,各栋建筑物的间距为12-18m,路面宽度主干道10m支路路面宽度5m,道路内侧转弯半径9m,道路最大坡度为7.5%左右。

厂区北高南低,标高落差约3m,满足了工艺装置的生产要求和原料、成品的储运要求,布置集中紧凑,做到了分区明确,具有生产的合理性及环境的合理性。

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办公区域主要布置在厂区西南角,位于主导风向的侧下风向,与生产区相隔较远,可以避免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对职工的影响。

三、评价结论

一、装置危险性分析结果汇总

⑴根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一期)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工艺、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确定工程项目存在有中毒、灼烫、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粉尘、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

⑵根据《危险化学品名目》(2015年版)[2022修订]的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有无水氟化氢、氢氟酸、氟硅酸、盐酸、氢氧化钠,天然气,乙炔,氧气,氮气、柴油等,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⑶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涉及的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⑷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涉及的无水氟化氢列入高毒物品。

⑸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未涉及有属第一、二、三类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⑹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号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未涉及有属监控化学品物质。

⑺根据《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本评价项目中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烘干炉用的燃料天然气,检维修用的乙炔属于重点监管化学品物质。但天然气作为燃料可不按危险化学品管理;乙炔储存、用量小,且也是作为机修焊接用的燃料,属于特殊气体也可不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管理。

⑻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公告规定,本公司中涉及使用的氟化氢,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最低年设计使用量40t/a)的数量标准的规定。

⑼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该项目中使用的氟化氢/氢氟酸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⑽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规定,本评价项目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工艺范围。

⑾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本评价项目无水氟化氢储罐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级;氟硼酸钾、氟钛酸钾生产装置的22%氢氟酸储罐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⑿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本评价项目生产、储存、公用工程单元危险等级均在可能危险等级或以下,风险程度较低。

⒀通过事故树法评价分析可知,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及腐蚀等因素构成了氟化氢管线泄漏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x1~x16的结构重要度系数最大,也就是说,外力破坏、违章作业、安装质量、设备故障是造成管线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因素。其次,外防腐层失效亦是造成管线氟化氢泄漏的重要原因之一。

⒁采用重大事故后果分析,当发生无水氟化氢储罐容器整体破裂和容器大孔泄漏,距储罐中心160.0m以内的人员将发生急性中毒或死亡,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00.0m内人轻微中毒。无水氟化氢储罐发生爆炸的多米诺效应为5m,锅炉发生爆炸多米诺效应为1m,在无水氟化氢储罐周边5m范围内、锅炉1m范围内无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压力容器等具有化学能和机械能、物理能的设备,因此不产生多米诺效应。

二、符合性结果

1)本工程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进行计算方法的选择,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计算结果,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的无水氟化氢储罐(<310-7可容许风险)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30m和(<110-6可容许风险/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200m。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和重要公共设施。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选址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2)本评价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站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本评价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符合原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当时建厂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甲级资质)设计。现场安全设施与原安全设施设计一致。由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设计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对全流程的自动化提升于2022年9月完成设计,经评审。自动控制技术提升改造正在整改落实,其中无水氟化氢储罐、22%氢氟酸储罐的自动化提升项目已完成整改,已投入运行,运行良好,其自动控制系统得到提升,其他整改正在落实中。已向赣州市、全南县应急管理局承诺,2024年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验收。

4)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配备10名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操作工、叉车工、焊工、电工),自动化操作工4人,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公司组织培训考核合格,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总经理钟胜贤为安委会主任,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管理部门,谢晓华为安环部经理。总经理为从事本行多年的化工专业本科学历;技术负责人李鹏俊,已在本行业工作十年。安环部经理谢晓华具有化工类本科学历,在本行业已工作18年;安全管理人员黄文航具有化工本科学历,并从事多年相同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化工安全管理经验;谭振文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多年实践经验;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多年本行业工作经历。配备(蔡连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历、能力和资质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要求

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在生产中能够严格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安全生产管理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公告规定要求,涉及的氟化氢已达到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规定,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三、评价的结论

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口路8号,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和防火安全的要求,且交通方便。

2、厂址具备良好地质条件,不属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3、本建设项目不属于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生产工艺安全。供水、供电、防雷防静电防均能满足建设项目的要求。

4、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该企业在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安全验收评价组一致认为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的运行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项目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3811

现场影像资料1711424498561.jpg

(终稿)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钨材精深加工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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