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制定的《2022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好我省应急管理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凝心聚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充分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在赣鄱大地的生动画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三、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四、宣传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4.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五、活动内容
“宪法宣传周”采用“专题活动+主题日活动+重点活动”方式进行。
(一)专题活动
1.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参加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宪法宣传周”期间,省厅将举行2022年度省应急管理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主题日活动
2.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日活动。要结合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派出人员到企业,面向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民劳动权、休息权、生命健康权的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职工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3.集中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任务,运用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大党员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入心入脑,进而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实践。
4.认真做好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各地、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信息登录、在线学习、模拟考试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考试,确保100%参加考法,提高优秀率。
(三)重点活动
5.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贯活动。各地、各处室(单位)要积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展板、发放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宪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6.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以案说法,采取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知识;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充分发挥普法合力。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增强宣传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设区市、各处室(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及工作情况,请于12月9日前报省厅政法处。
联系人:沈进、刘雄伟,联系电话:0791-85257372。
邮箱:jxsyjtzfc@163.com。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