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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08:56 信息来源:工贸处 字号:[] [] []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21〕173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

执法模块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提出了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找准差距提高认识。“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应用以来,我省执法数据录入量在全国排名前列,且南昌市被应急部列为“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试点城市,在推广模块运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地区至今未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钢铁等行业25项重点事项执法检查,重点监管企业信息未录入系统或录入不全、系统使用率不高、执法检查不聚集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运用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要手段,助力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精准执法。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对象信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分级监管的原则,将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录入至执法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中,并将“执法类型”选取为“工贸专项”;根据系统需求,及时向企业了解相关设备信息,并录入系统(录入设备信息方可在执法检查时选定检查范围,未录入将影响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正常使用)。

三、常态化运用工贸专项执法模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聚焦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格落实“逐企、逐项、逐设备”要求,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的执法检查均通过工贸专项执法模块进行编制检查方案、录入检查情况、下达执法文书、复查整改、线上办案,确保闭环管理。

四、充分发挥系统统计功能作用工贸专项执法模块中设置了统计查询功能,可实时展示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逐企检查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统计结果,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比,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决策支持,确保在2022年底完成全部消除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所涉违法行为的刚性任务。

五、强化学习交流与意见反馈工贸专项执法模块中录入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视频学习资料,各级监管人员要尽快熟悉掌握工贸专项执法模块使用;坚持以用促建、以建促用原则,及时收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需求建议,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反馈,不断促进系统功能优化完善。

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将适时对各地“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运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邓皓,0791-8525716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5

 

关于做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工贸专项执法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2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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