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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工贸行业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1

 

赣安监管三字〔2016〕81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工贸行业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有关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和省安委会《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省安监局制定了《江西省工贸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7月20日

 

江西省工贸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实施意见

 

我省工贸企业分布领域宽、数量大、从业人员多,安全基础薄弱。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工贸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抓紧抓实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站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安全生产认识高度,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工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内涵,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提升防控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水平,有效防范工贸行业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摸清企业数量和风险底数,精准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整改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提高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保障能力。

(三)积极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企业自主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事故,促进我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三、重点措施

(一)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督促指导工贸企业编制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隐患的事项、内容、频次,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工贸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3.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2016〕10号)要求,建立本地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4.结合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推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二)从严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认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6〕43号)要求,扎实开展以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劳动密集型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深入摸清粉尘涉爆企业规模、数量,更新、完善监管台账,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在金属粉尘、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广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坚决关闭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 

2.扎实开展钢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6〕52号)要求,进一步摸清完善我省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不含铸钢、铸铁等铸造企业)安全生产和产能情况,建立健全监管台账;牢牢把握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四大方面的检查内容,严格执法检查,严格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彻底整改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江西省安委办关于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巩固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6〕11号)要求,严抓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务必推进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未按期完成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企业须坚决取缔关闭。要完善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制度,日常执法过程中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的抽查检查,严防假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又反弹现象,严厉查处整改过程弄虚作假等问题。

4.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6〕66号)要求,要对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摸清行业底数,确保尚未检查到的企业检查到位,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事故发生;要重点针对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摸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改,确保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1.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6〕39号)要求,督促企业按照对应行业,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2.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至每一家工贸企业,要求企业参照该指南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确保岗位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3.加强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三是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四是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4.针对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要依据风险等级,采取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因素、对危险因素进行隔离屏蔽、限制作业场所人员数量等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工贸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总结事故规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内在联系,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层层推进,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企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积极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持续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工贸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向企业员工、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典型生产安全隐患和应急防护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诚信缺失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各地共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附件:《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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