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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万广明督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13
4月6日,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万广明在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分宜县钤山镇、分宜镇等工矿企业进行汛期督查检查。
万广明一行深入江锂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察看了该公司两个尾矿库,检查了该企业防汛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他强调,尾矿库安全度汛是汛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及矿山企业要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要立足于“早排查、早发现、早治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防汛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护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确保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新余市安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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