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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29

项目名称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建宏。公司位于武清区杨村街一号道,占地面积63815m2,设有储罐10座,分南北两侧储罐组布置,北侧储罐组储存汽油和变性乙醇,南侧储罐组储存柴油。

武清油库铁路运输事宜已得到驻津部队批复,建议尽快实施武清油库铁路专用线隐患治理项目改造工程;同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技术政策和标准对油库隐患治理明确了相关要求。拟开展本改造项目,项目类型为技术改造,总投资1355.37万元。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方忠业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方忠业、李彬、孙喆、罗沙浪、檀廷斌、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袁维琴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彬、孙喆、罗沙浪、檀廷斌、谢寒梅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方忠业、孙喆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11;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现场实地勘察,收集有关该项目的相关资料,经分析讨论,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36号)的规定,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1、经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柴油、乙醇。

2、经辨识,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电气火灾、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等。

3、该项目均为安全设施提升改造,本身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该项目为设备设施更新改造,不涉及新增建构筑物,不涉及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5、该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设备安全可靠,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

6、该项目内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不会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7、厂址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该项目影响不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以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对该项目进行评价,该项目在安全技术上拟采取的相关的安全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可研报告及设计方案中未提及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要求的项目问题写在了本报告的8.1章节。

9、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请设计单位在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设计中调整补充,以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现场照片1711443672889.jpg

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 29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库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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