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江西省海力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1-06
江西省海力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家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文)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6日江西省海力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江西省海力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完善编制依据,更新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完善应急预案发布令;
2、完善设备设施情况介绍(空压系统),危险场所(风险点)分布及辨识,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完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容器爆炸、坍塌),完善危险物质(柴油)的辨识;
3、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介绍,补充24小时应急电话,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方式;
4、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体系架构,对可能的事故进行分类、分级,预案应覆盖企业可能发生的所有事故、事件类型,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相邻企业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完善应急救援物质配备情况,完善应急疏散图、消防设施分布图、应急指挥中心布置图等,根据708文完善应急演练情况介绍;
6、完善火灾爆炸专项应急预案(前面危险性分析时有容器爆炸,专项里没有);
6、补充完善有限空间辨识,应急处置方案格式前后应一致;
7、补充该预案与上级预案的衔接情况,补充该预案与周边敏感目标的告知和协调情况介绍;
8、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和本公司及社会应急救援资源调查记录;
9、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请江西省海力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按上述意见对《预案》修改后报相关应急部门备案。
专家组成员: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