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一、项目危险性评价 通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和健康危害等有害因素。本新建项目涉及的甲醇燃料、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本建设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2、根据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 3、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低度危险,加油站拟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高低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4、根据危险度分析结果,该项目油罐区危险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5、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二、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火灾、爆炸。 由危险等级排序可看出,火灾、爆炸是该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 三、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中汽油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因此应重视汽油卸油、储存、加油的安全对策措施。 四、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如果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三违”等不良作风,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能相对减少,即使发生事故,也会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该项目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潜在着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应按照《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的防范和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火灾、爆炸的危险性的风险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拟建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横峰石油分公司司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