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址:江西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经认定批复的四至范围内,见附件) 项目规模(商品量): 三氟三氯乙烷(R113a):9000吨/年 三氟乙酰氯(TFAC):2000吨/年 三氟乙酸(TFA):2000吨/年 三氟乙酸乙酯(TFAE):5000吨/年 4-乙氧基-1,1,1-三氟-3-丁烯-2-酮(ETFBO):2000吨/年 2,2,2-乙酸三氟乙酯:3000吨/年 三氟乙醇(TFE):3000吨/年 乙酸甲酯:2200吨/年 31%盐酸(副产品):81113.11吨/年 10%次氯酸钠(副产品):1301.77吨/年 氯化钾(副产品):3495.74吨/年 30%氢氟酸(副产品):205.08吨/年 40%稀硫酸(副产品):1119.69吨/年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511471.73万元人民币,本期项目投资300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209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100万元 投资主体: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厂区总占地面积:282311.67 m2(折合423.47亩),本期项目占地面积37693.14m2,约56.54亩 法定代表人:徐寅子 可研单位: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总图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1)本项目整体于2023年5月17日(最近一次为2023年12月13日,仅调整了建设用地总面积)在贵溪市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12-360681-04-01-108670。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国家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2021年第49号令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一条石油化工第14款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本项目所在的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属于已认定的化工园区,详见《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根据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情况,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园区批复的四至范围内。 2、建设单位简介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埃克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学品生产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8年07月09日,坐落在江西省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2022年7月18日企业进行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公司法人是徐寅子,信用代码/税号为91360681MA3810LX97,,注册资本为叁亿壹仟肆佰贰拾玖万元整,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18年7月,通过贵溪市法院的司法拍卖取得原江西百炼氟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原江西百炼氟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行政许可,也一并转移至本公司。2022年7月18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15、证券简称:中欣氟材)控股江西埃克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埃克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9日,公司一直致力于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HFC-152a、HCFC-142b等含氟材料。 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在役装置10000t/a五氟丙烷(R245)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该装置已于2021年10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21年10月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五氟丙烷(10000t/a)、26%盐酸(副产品,51100.1t/a)、40%氢氟酸(副产品,2108.55t/a)。企业原有10000t/a四氟乙烷(R134a)装置由于工艺技术及市场销售上的原因未能达到工业产品生产要求已经停产,该装置进行技术改造,现已完成,建成年产5千吨ZE、一万吨ZD装置,该装置现正在试生产。 2022年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了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得以高产值、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决定对现有产业链进行延伸,在现有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基础上总投资511471.73万元建设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8214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197.6平方米;生产规模:1、制冷剂类:5kt/年R1234ze(氢氟酸)、10kt吨/年R1233zd(副产盐酸、氢氟酸)、10kt/年R245fa(副产盐酸、氢氟酸)、50kt/年HCC240fa、50kt/年HCC250fb及衍生品、10kt/年R1234yf(副产盐酸、氢氟酸)、5kt/年R1243zf(副产盐酸)、50kt/年氯甲烷(副产盐酸、稀硫酸);2、含氟精细化工类:2kt/年TFAC(副产盐酸)、2kt/年TFA(副产盐酸)、5kt/年TFAE(副产稀硫酸)、2kt/年ETFBO、3kt/年乙酸三氟乙酯(副产氯化钾)、3kt/年TFE、2.2kt/年乙酸甲酯、9kt/年R113a(副产盐酸、氢氟酸);3、氟树脂类:10kt/年CTFE(副产盐酸)、33.8kt/年R142b(副产盐酸、次氯酸钠)、20kt/年VDF(副产盐酸)、10kt/年PVDF;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3月-2025年12月;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的工程建筑:氟烯烃装置、ZD/ZE装置、偏氟乙烯联合装置、三氟氯乙烯联合装置、三氟联合装置、氯甲烷装置、R245装置等。上述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公用工程依托企业现有的公用工程,并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适当扩建。企业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分批进行建设,本期主要建设含氟精细化工类产品,包括9000t/a1,1,1-三氟三氯乙烷(R113a)、2000t/a三氟乙酰氯(TFAC)、2000t/a三氟乙酸(TFA)、5000t/a三氟乙酸乙酯(TFAE)、2000t/a4-乙氧基-1,1,1-三氟-3-丁烯-2-酮(ETFBO)、3000t/a2,2,2-乙酸三氟乙酯、3000t/a三氟乙醇(TFE)、2200t/a乙酸甲酯,共计28200t/a外售产品。本次评价仅为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之含氟精细化工类产品生产装置及套配公用辅助工程设施。 本期项目拟新增定员45人,全部为生产及辅助人员,管理及技术人员依托企业现有人员配置。企业总占地面积282311.67 m2(折合423.47亩),本期项目占地面积约56.54亩。 3、项目组成 序号 | 主项名称 | 建设内容 | 一 | 单体及生产单元 | 1 | 107三氟联合装置 | 利用企业厂区现有3栋建筑建设三氟联合装置(框架结构,已建设,目前为闲置状态),布置本其项目含氟精细化工类产品TFAC、TFA、TFAE、ETFBO、乙酸三氟乙酯、TFE、乙酸甲酯、R113a等生产装置,甲类,4层,总占地面积2950.3m2,建筑高为20.75m。 | 二 | 配套公用工程 | 1 | 供电 | 本项目依托原有供电网,满足生产需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企业新增供电源引自园区市政供电,厂区配配一个高压配电所,本项目新增年耗电量14154.13万kWh。 | 2 | 供热 | 企业蒸汽由园区集中蒸汽管网提供,蒸汽压力为1.3~1.6 MPa,管径为DN450;本项目新增蒸汽量约为16.62万t/a,折23.08t/h;同时,R133a、R113a/R123生产装置区配备2台250kw电加热导热油炉,此外拟用熔盐循环带走反应热。 | 3 | 给水 | 企业原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由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依托现有供水系统。 | 4 | 排水 | 企业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池容积1800m3;初期雨水进入污水站处理,其他雨水经管道排入工业园雨水管网。本项目依托现有排水系统。 | 三 | 附属工程建构筑物 | 1 | 212总配电室 | 企业原建设212总配电室1座,位于厂区北面,占地面积1872m2,本项目依托现有 | 2 | 213公用工程楼 | 新建213公用工程楼1座,位于厂区北面,占地面积2589.3m2,布置冷冻、空压、制氮等装置 | 3 | 214维修楼 | 企业原建设214维修楼1座,位于厂区北面,占地面积1248m2,主要布置机修、仪修、电修等设备,本项目依托现有 | 4 | 215配电间 | 企业原建设215配电间1座,位于厂区中部,占地面积443.58m2,本项目依托现有,布置产品生产用的高低压配电设备 | 5 | 301A消防水池 | 企业厂区西面原设301A消防水池容积10000m3,本项目依托现有 | 6 | 301消防泵房/泡沫站 | 企业厂区消防水池东面建设301消防泵房/泡沫站;本项目依托现有 | 7 | 107D装置机柜间 | 新建107D装置机柜间1座,位于厂区中面,占地面积367.64m2,主要布置三氟联合装置的控制机柜,采用抗爆设计 | 8 | 107E车间辅助间 | 企业原设107E车间辅助间1座,位于厂区中部,占地面积1010.78m2,原一直闲置状态,本项目依托现有,用作工具间 | 9 | 309区域性机柜间 | 新建309区域性机柜间1座,位于厂区中部东面,占地面积420.68m2,主要配套罐区设备的控制机柜 | 10 | 217区域变配电室 | 新建区域变配电室1座,位于厂区中部东面,占地面积456m2,主要配套罐区设备配电设施 | 11 | 302初期雨水池 | 企业厂区西南面原设302初期雨水池,占地面积400m2,容积1800m3,本项目依托现有 | 12 | 302A/B罐区应急池 | 企业厂区东、西两侧各原设罐区应急池1座,即302A、302B,占地面积分别为100、400m2,有效容积分别为400、1600m3,本项目依托现有 | 13 | 302C事故应急池 | 厂区西南面新建302C事故应急池1座,占地面积800m2,容积3600m3 | 14 | 304污水处理站二 | 新建304污水处理站二1座,位于厂区南面中部,占地面积2000m2,丁类。本项目针对原污水处理站进行工艺优化,改扩建后取消现有生物接触氧化,改扩建后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540m3/d | 四 | 储运工程 | 1 | 203液氯仓库 | 新建,乙类,占地面积476.1m2,1层,高6.15m,内设4×60m3液氯储罐,其中1处为应急罐 | 2 | 203A液氯卸车站 | 新建,乙类,占地面积187.02m2,1层,高7.15m,液氯卸车设施 | 3 | 506丙类仓库 | 新建,丙类,占地面积1362.3m2,1层,高8.15m,储存Al2O3、氧化钙、4A分子筛、树脂、碘化钾、乙酸钾、氯化钾等物料 | 4 | 507危废仓库 |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35.18m2,1层,高6.525m,存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5 | 218液氧储罐 | 新建,乙类,占地面积120m2,内设1×20m3液氧储罐 | 6 | 206罐组六 | 新建,丙类,占地面积1269.04m2,内设NMP储罐127m³×2,预留8个 | 7 | 209罐组九 | 新建,戊类,占地面积814.83m2,内设R133a储罐127m³×2、R113a储罐127m³×2、R123储罐127m³×2、三氟乙酰氯储罐127m³×2。预留8个 | 8 | 210A罐组十 |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1341.35m2,内设三氟乙酸乙酯储罐93m³×4、乙烯基乙醚储罐93m³×2、乙酸甲酯储罐93m³×2、乙酸三氟乙酯储罐93m³×4。 | 9 | 210B汽车装卸站一 |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35m2,1层,高9.9m,布置三氟乙酸乙酯、乙烯基乙醚、乙酸甲酯、乙酸三氟乙酯装卸车设施 | 10 | 201罐组一 | 利旧改造,甲类,占地面积957.71m2,利用原设计并已布置的储罐储存甲醇(2×71m³储罐)、乙醇(2×71m³储罐)、三氟乙醇(2×71m³储罐),此外还预留2个储罐 | 11 | 207罐组七 | 利旧改造,戊类,占地面积2619.66m2,原设计储罐12个,盐酸储罐200m³×8、氢氟酸储罐200m³×2、液碱储罐200m³×2,利旧氢氟酸和液碱储罐;扩建新增储罐14个,三氟乙酸(TFA)储罐200m³×2,31%盐酸储罐200m³×6,次氯酸钠储罐200m³×2,浓硫酸储罐32m³×2,稀硫酸储罐32m³×2 | 12 | 204罐组四 | 依托原有配套,戊类,占地面积783m2,原设置氟化氢储罐71m³×10,其中2个为应急罐,本期项目依托现有配置的氟化氢储罐 | 13 | 205罐组五 | 依托原有配套,丙类,占地面积2370m2,原设计储罐20个,四氯化碳储罐127m³×10,三氯乙烯储罐127m³×5,五氯丙烷储罐127m³×5,本期项目仅依托现有配置的三氯乙烯储罐 | 14 | 502一般固废仓库 | 依托原有,丙类,占地面积330.89m2,1层,高4.3m,存放本项目一般固废 | 15 | 503丙类仓库 | 依托原有,丙类,占地面积330.89m2,1层,高4.3m,存放本项目原料铬基催化剂 | 16 | 504乙类仓库 | 依托原有,乙类,占地面积330.89m2,1层,高4.3m,存放本项目产品ETFBO | 17 | 216五金仓库 | 新建,丁类,占地面积912.47m2,1层,高9.175m,存放五金配品配件 | 18 | 510钢材、废旧设备堆场 | 新建,戊类,占地面积4320m2,1层,高8.15m,用于堆放钢材、废旧设备 | 19 | 219汽车装卸站二 | 利旧改造,丙类,占地面积384m2,1层,高6.9m,本项目依托现有氟化氢、三氯乙烯卸车设施 | 五 | 生活办公 | 1 | 401食堂 | 依托现有401食堂 | 2 | 402科技化验楼 | 新建402科技化验楼,占地面积955.69m2,3层,高11.7m,位于厂区西北面,布置厂区化验室、分析室等 | 3 | 403生产调度楼 | 依托原建设临时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北面,用于员工倒班及生产调度使用 | 4 | 404门卫 | 企业原建设404门卫/浴室、门卫B,现新建门卫C、门卫D,占地面积55.26/61.9m2,1层,高5.15/3.75m,并增加厂区对外通道设置 | 5 | 405办公楼 | 新建405办公楼,占地面积908.42m2,4层,高13.8m,位于厂区西北面,布置厂区行政办公 | 6 | 406中心控制室 | 新建406中心控制室,占地面积1286.78m2,1层,高7.3m,位于厂区北面,布置厂区综合性控制中心 | 六 | 环保处理 | 1 | 废气 | 三氟联合装置拟设置“一级深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二级活性炭” | 2 | 废水 | 日处理量540m3/d,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项目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铁碳微电解”预处理,后与其它生产废水混合经“调节+氯化钙+石灰乳沉淀+板框压滤+二沉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 3 | 废固 | 本项目新建507危废仓库,原502危废仓库改为一般固废储存 507危废仓库:占地面积735.18m2,最大贮存能力1000t,地面已做防腐防渗,导流沟及收集槽; 502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330.89m2,最大贮存能力600t | 4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排放口安装消声器 |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的物料有盐酸、氢氧化钠、甲醇、三氟乙酰氯、三氟乙酸、三氟乙酸乙酯、三氟乙醇、乙酸甲酯、氢氟酸、硫酸、氟化氢、三氯乙烯、NMP、乙醇、液氯、液氧、乙烯基乙醚、氮气;该项目涉及的产品、副产品中三氟乙酰氯、三氟乙酸、乙酸三氟乙酯、三氟乙酸乙酯、三氟乙醇、乙酸甲酯、31%盐酸、30%氢氟酸、稀硫酸等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89号令修订)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防毒、防灼伤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3、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8年9月1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本项目涉及的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涉及的液氯(氯气)为剧毒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本项目涉及高毒物品有液氯(氯气)、氟化氢(氢氟酸)、含氟化合物(三氟乙酰氯、三氟乙酸、三氟乙酸乙酯、三氟乙醇等)、铬催化剂等。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本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有甲醇、液氯(氯气)。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液氯(氯气)、氟化氢(氢氟酸)。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本项目三氯乙烯与无水氟化氢反应生产R133a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氟化工艺、R133a与氯气反应生产R123及R113a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氯化工艺、R123与氧气反应生产三氟乙酰氯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R133a与醋酸钾反应生产2,2,2-乙酸三氟乙酯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烷基化工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1年第49号令修改)、《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107三氟联合装置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204罐组四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203液氯仓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207罐组七、209罐组九、210A罐组十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设施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甲类仓库、液氯仓库、甲类罐组及107三氟联合装置等的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电气单元的触电及火灾、给排水单元的溺水、供热单元的容器爆炸、供冷单元的容器爆炸及窒息冻伤、自控单元的DCS分散控制系统失灵危险等级为Ⅲ级,空压机发生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严重时Ⅲ级,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仓库的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8、通过危险度分析,107三氟联合装置、203液氯仓库、201罐组一、204罐组四、210A罐组十的危险分值大于等于16分,属于高度危险;203A液氯卸车站、205罐组五、206罐组六、207罐组七、209罐组九的危险分值处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子单元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企业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降低中高度危险单元的危险程度,例如设置自动化联锁控制,配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检测报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事故紧急收集、吸收、处理装置等。 9、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等值线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对于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②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③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的要求;社会风险可接受。 10、根据事故后果模拟计算可以发现,液氯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后“中毒扩散:静风,E类”灾害模式下产生影响最大,死亡半径1836m、重伤半径3596m、轻伤半径7102m,可对厂区周边的企业以及周边园区道路的行人等产生影响。 11、根据软件模拟计算,本项目企业厂区氯乙烯储罐、三氟乙酰氯储罐、氯化反应器等发生云爆、池火、BLEVE、物理爆炸等能够引发多米诺效应,所引发的多米诺效北面和东面部分区域超出厂界,超出部分为周边园区道路及山地,该类区域受到一定的多米诺效应影响。本项目发生事故引发的多米诺效应最大的为新建三氟乙酰氯储罐容器物理爆炸引发的多米诺效应,多米诺半径为以储罐为中心,半径为31m范围。本项目主要生产、储存设施具有火灾爆炸特性,企业应加强设备管理,避免事故状态下的相互影响,减少二次伤害事故发生。 二、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液氯(氯气)、氟化氢(氢氟酸)。 2、本项目涉及三氯乙烯与无水氟化氢反应生产R133a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氟化工艺、R133a与氯气反应生产R123及R113a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氯化工艺、R123与氧气反应生产三氟乙酰氯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R133a与醋酸钾反应生产2,2,2-乙酸三氟乙酯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烷基化工艺。 3、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107三氟联合装置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204罐组四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203液氯仓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207罐组七、209罐组九、210A罐组十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为有毒物。 三、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2021年第49号令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一条石油化工第14款含氟精细化学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本项目整体于2023年5月17日(最近一次为2023年12月13日)在贵溪市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12-360681-04-01-108670。 本项目所在的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详见《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根据江西省26个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情况汇总表,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园区认定的四至范围内。 2、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但由于存在空气污染、泄漏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发生的可能,在项目建设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区域的不良影响,必须实行“三同时”国家环保法规,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以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3、本项目周边居民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 4、自然危害因素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无不良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本项目初步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5、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107三氟联合装置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204罐组四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203液氯仓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207罐组七、209罐组九、210A罐组十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645号修订)第十九条,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八大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要求。 四、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工艺技术为企业自有技术,属于自主研发新工艺,企业委托江西省化学化工学会进行了工艺可靠性认证,2023年11月14日江西省化学化工学会对于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出具了《江西省化工建设项目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评审意见》,说明该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不属淘汰类生产工艺技术,因此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来源安全可靠。此外,企业委托江西和元安全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各产品反应过程编制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结论,本项目反应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 2、本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均拟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装置中各设备选型均经比较,节能、安全;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分别采用了碳钢、碳钢衬里、不锈钢、低合金钢、耐热钢与高硅铸铁等金属材料,以及玻璃钢、聚氯乙烯、氯化聚氯乙烯、聚丙烯、氟塑料及聚氯乙烯/玻璃钢加强等多种非金属材料。 对于危险工艺,采用先进的DCS控制系统并配有UPS不间断电源;采用DCS系统对生产进行控制,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和远程操作,均设置了安全联锁。而且联锁运行的设备,均在设备附近设就地开关,以便事故时及时停车。 本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配套辅助工程有供热、供配电、供排水、消防、空压制氮、制冷等,均考虑了生产的需要,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五、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本项目生产装置周边有该公司现有装置,在初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相互间的影响。 2)企业107A机柜间、309区域性机柜间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的规定进行抗爆设计、施工。 3)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勘查结果和地质资料和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对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等的基础采取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物产生危害。按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埋地电缆、排水的设计与施工。 4)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企业应完善工艺自动化控制要求,实现甲、乙类独栋厂房(车间)现场操作人员不超过9个人。 5)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 号)等文件要求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精细化工企业,应按照《反应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仪表系统。 6)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生产使用场所应根据危险品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泄压、通风、调节温度、防潮、防雨等设施,并配备通讯报警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品。 7)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地方应设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可燃/有毒气体及火灾报警通过DCS操作站显示。气体检测系统的设置、气体测量内容、最低浓度值、设置范围等必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的要求。可燃(有毒)报警信号应通过GDS系统引至消防控制中心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报警、联锁,联动火灾报警及消防应急救援系统,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减少事故伤害。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配备独立的UPS电源。 8)液氯仓库应设置事故氯吸收处理装置,不应采用直接汽化工艺,氯气缓冲罐应设置排污口,定期排污,排污口接至碱液洗手池。 六、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2000吨低碳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在下一步设计、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建立必要的事故应急体系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