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04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简介: |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6771261589 ;法定代表人:廖放东;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企业住所:兴宁市新圩镇石崖村S225线竹塘尾;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矿山原生产规模为3万t/年,未能达到《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所规定的高岭土最低生产规模5万t/年,矿山拟通过技改扩能、升级改造等措施,将生产规模由3万吨/年提高至5万吨/年。 矿山于2023年9月21日取得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4812014087130135349;开采矿种:高岭土,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0.1522km2,允许开采标高+375m~+250m;有效期限2023年8月29日至2028年8月29日。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于2023年7月编制了《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立方米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对其新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中心组成项目组,于2023年9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温世平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纪鹏、温世平、管自强、黄伯扬、方忠业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温世平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我中心于2023年9月接受委托后,组织采矿、地质、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了评价小组,于2023年9月30日进入现场,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的现场勘察、资料的查阅,经过与建设单位一起收集资料,并对部分安全技术问题及资料问题进行探讨,并多次与矿方进行沟通,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了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通过落实安全对策措施保证安全投入,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开采,加强管理,其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安全风险可以控制到可接受的程度。 针对该项目在今后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在下一步进行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充分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则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风险处在可控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4日 |
管自强 温世平 企业代表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5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预评(终稿已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