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余干县眠山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本报告为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该加油站非自助加油站。 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总图单位为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由余干县城投贸易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加油站新建后拟设5个承重式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其中50m3的0#柴油储罐2个,40m3的92#汽油储罐1个,40m3的95#汽油储罐1个,40m3的98#汽油储罐1个,总容积为220m3,折算后容积为170m3,为一级站。因此,加油站建成后经营项目是0#柴油和98#、95#、92#汽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经营方式为零售。该加油站充电桩为预留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学品液体,汽油、柴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第77号令修改)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修改)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保证本项目完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受余干县眠山加油站的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承担其新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于2023年3月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并与已经建成的加油站项目进行类比,对工程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运用分析评价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拟建工程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完成本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谢寒梅、王冠、罗沙浪、苏睿劼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郑强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谢寒梅、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3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通过对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预先分析,结果为: 1、本项目为一级站,成品油储罐区(储存单元)和加油区(生产经营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等有害因素。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有严禁烟火、禁打手机、熄火加油、车辆限速及引导等。 2、本新建项目涉及的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本建设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3、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 4、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低度危险,加油站拟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高低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5、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8.2评价结果 1、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很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外部环境及安全距离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余干县眠山加油站新建项目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3.6.27 |
注:谢寒梅(右一)及郑强(中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