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新干县盐化城北区事故应急池
发布时间:2023-09-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盐化城北区事故应急池安全预评价报告 | ||
简介: | |||
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经营管理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0日,地址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善政三路10号,法人是刘小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盐化工业城开发、经营、管理。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苏睿劼、王海波、曾华玉、许玉才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 波、王海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8.9-2023.9.27;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新干县盐化城北区事故应急池 项目地址: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北区 项目性质:新建 本项目投资额:报批总投资约为1990万元 投资主体: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小明 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江西和元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淹溺、中毒与窒息、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订),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物质。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所列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2)2021年8月19日,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龙溪河新干段水质巩固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库生态修复、河道水环境治理、污水管道服务能力提升和盐化工业园区北区雨污分流改造,在水库生态修复部分建设内容中建设2座事故应急池,其中一座位于胡家坑水库,有效体积为8000m3,另一座位于南坑水库,有效容积6200m3。2023年4月11日,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新干县盐化城北区事故应急池电气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3)本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拟选设备不属于国家命令淘汰的设备,工艺危险性相对较小。 4)本项目与周边环境之间的间距满足要求。 5)通过预先危险分析,事故应急池子单元存在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危险程度为III级,淹溺、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潜在事故的危险程度等级为II级;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危险程度为II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3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新干县盐化城北区事故应急池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9.27 | ||
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