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2025-01-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2024年2024澳门原料 |
项目名称: | 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位于石马镇北坑返步桥,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詹宁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7239272991,有效期至长期,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 北坑萤石矿位于永丰县县城130°方向直距约51km处,属永丰县石马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5°49′23″~115°50′49″,北纬26°58′55″~27°02′50″,矿区有0.5km的简易公路连接永丰~中村的县级水泥公路,交通较便利。 北坑萤石矿始建于1985年10月,1987年2月正式投产,矿山自主配套萤石选矿厂。2002年5月由江西省金人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全部股份后改制成立,是一家从事萤石开采、加工、销售及自营出口的专业公司,产业规模、效益、资本实力、营销体系都有了快速发展。 2021年7月,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范围为采矿许可证范围内11至30线高程+328m至+48m之间V1矿体,分两期开采。一期开采范围10至11勘探线之间的+138m至+238m之间的矿体;二期开采范围11至30勘探线之间的矿体,并以10线为界分为南、北采区,南采区+328m至+88m标高,北采区设有+238m、+88m和+48m中段。一期采用斜井+盲斜井联合开拓,二期采用斜井+斜坡道联合开拓(11至30线)。采用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分段凿岩阶段空场嗣后充填法、上向水平分层充填法开采,机械式通风,设计生产规模8万t/a。2021年7月12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1]46号),一期基建期均为2a。 企业于2021年8月开始进行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基建工作,完善有关安全设施,2024年7月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简称:赣安中心)对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由于矿山基建过程中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矿山未能按批复的基建期完成一期的基建工作,经企业申请,2023年5月25日,永丰县应急管理局同意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基建工程延期至2025年7月2日。 2024年12月3日,评价小组到现场踏勘并提出了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基建中与设计和相关规范不符合项,此后多次到现场指导企业现场工程的建设。 目前该建设工程已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检测合格,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必备条件。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报告审核人: | 李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子强、许玉才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2月3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按《安全设施设计》涉及的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的开拓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井下供水及消防、供配电系统、充填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辅助设施的安全设施及矿山安全管理。 1)平面范围:采矿许可证法定范围内,北坑萤石矿北矿段10~11勘探线之间。 2)高程范围:+238m至+138m标高范围内北坑萤石矿北矿段+238m中段(回风中段)、+188m中段、+138m中段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 3)地面工业场地、备用柴油发电机、空压机等辅助设施的安全设施。 4)环境影响、职业危害、炸药库已进行专项评价以及选矿厂,外部运输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安全设施建设与该建设项目《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检查评价,该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各系统安全设施、总平面布置和安全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本报告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运输系统、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充填系统、供配电系统、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单元共177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5项内容为不符合,172项内容为符合,验收检查符合率为:172÷177≈97.2%,符合《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安全评价结论: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矿山安全生产需要,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年1月22日 |
现场照片: |
(终稿)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北坑萤石矿北矿段地下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