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下杨LNG气化站安全设计诊断
发布时间:2024-08-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下杨LNG气化站安全设计诊断验收评价 |
简 介: | |
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抚州飞龙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7日,公司坐落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邓家乡下杨村,法人是龙兵,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是深圳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共有员工48名。该公司具备了主城区和工业园区稳定的双向气源保障局面,既可以实现各自独立区域供气,又能在出现单向气源断供时仍能实现整个区域内的平稳供气,全区共有中压燃气管网125公里,低压燃气管网130公里。全区共有调压柜72座,调压箱182个,阀门井284个,日供气量35000m3。 下杨LNG气化站建设于2008年,内设两个100立方米的LNG储罐,储存容量12万方,以采购LNG槽罐车运输为气源,小时供气量1500m3/h,委托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进行了设计,于2009年8月11日取得抚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江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下杨LNG气化站站内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及管道、自动控制和消防工程等生产安全设施进行合规性诊断,并出具了安全设计诊断报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十部委2022年第8号公告修改),评价范围内该气化站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柴油,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对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下杨LNG气化站进行安全设计诊断验收评价。我中心多次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工艺过程、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资料,研究项目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主要事故种类。依据分析结果,划分出评价单元,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各评价单元危险、有害因素和主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危险、有害程度。最后进行评价结果的综合分析,依据各单元评价结果,进而做出评价结论。根据上述评价过程,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编制完成本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方忠业、谢寒梅、曾华玉、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王波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1.10-2024.8.22;主要任务:安全设计诊断验收评价报告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通过危险化学品辨识,评价范围内该气化站涉及的天然气、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涉及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品、高毒物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评价范围内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下杨LNG气化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低温冻伤、机械伤害、容器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淹溺、毒物、噪声、高温等。该气化站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 该气化站LNG储罐区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该气化站建构筑物之间、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安全间距均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的要求。 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物资;从业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较为齐全,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经营要求。 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企业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综上所述,针对《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下杨LNG气化站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书》中第五章诊断出来的现场问题,抚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下杨LNG气化站均已完成整改,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4.08.22 |
抚州深燃下杨气化站安全设计诊断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