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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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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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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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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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庆军矿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赖雁斌,注册资金为一亿五千万元整,位于江西省德兴市张村瑶畈村,经营范围:辉绿岩开采、加工、销售;石材、板材加工、销售。上饶市庆军矿业有限公司为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采矿权人。
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原名为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煌斑岩矿,2013年变更为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但其采矿权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饶市庆军矿业有限公司。变更前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煌斑岩矿原有采矿证规模为5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047km2,并于2012年编制了《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煌斑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2014年编制了《上饶市庆军矿业有限公司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此后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直处于未开采状态。
变更后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以下简称“葛坞片石矿”)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主要产品为建筑用辉绿岩。上饶市地质队2018年6月编制了《江西省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该报告于2018年6月由上饶市地升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书,并经德兴市矿产黄金管理局以德矿储备字〔2018〕2号进行备案;根据评审意见,截止2018年5月31日,矿区范围内现保有资源量(332)234.458万吨,均为332类资源量。
由于10万吨/年生产规模较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业主对矿山进行了提能,并于2019年10月获取德兴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11812013117130132061,矿区面积0.047km2,开采深度+265~+180m,生产规模为50万t/a)。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履行“三同时”程序,上饶市庆军矿业有限公司委托
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编制了《德兴市葛坞片建筑用片石矿安全预评价报告》;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分别于2019年12月编制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于2019年12月6日进行了审查,2020年1月15日经上饶市应急管理局批复,批复号为:饶应急办字〔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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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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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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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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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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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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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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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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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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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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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4月9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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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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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排土场场址属于利旧工程,与设计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排土场、安全管理等11个方面的111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5项,不符合项有5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7%,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符合《上饶市庆军矿业有限公司德兴市葛坞建筑用片石矿扩建工程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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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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