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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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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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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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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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山矿业)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银城镇,为1958年建设的国有老矿山,经过近60年的开发建设,已发展成为一家露坑联合开采的采选综合型矿山企业。
银山矿业以露天开采方式开采九区铜金矿,设计开采规模5000t/d,上部封闭圈标高为+72m,目前开采至-72m台阶,凹陷露天采场。坑采开采铅锌矿,采用竖井开拓方式,开拓有+50m、-5m、-60m、-105m、-150m、-195m、-240m、-285m、-330m等9个中段,-195m及以上中段已开采结束,现生产中段为-240m、-285m、-330m。
因露天开采揭露了部分坑采的巷道,随着露天采场的扩帮向下延伸,揭露坑采巷道(西区、银山区-60m中段穿脉巷、采场),导致露天采场与坑内开采局部或部分贯通,洪水期极易形成地表降雨汇水通过露天采场进入井下采空区,形成洪水倒灌造成洪涝灾害。2011年6月15日~19日、2015年6月3日发生2次洪水倒灌造成局部淹井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为进一步完善银山矿区露天及井下采区排水系统,保障矿井排水能力,提升露天及井下开采系统的防洪、抗灾能力。银山矿业委托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初步设计书》,又称为一期排水设计。 2015年9月在一期排水设计的基础上提交了《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初步设计书》及《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又称为二期排水设计。二期排水设计的核心内容完善井下排水系统,即在-60m中段、-240m中段新建排水设施,建成后+50m、-5m、-150m中段原有泵站弃用,-60m、-240m、-330m中段原有泵站、水仓延用。《安全设施设计》涵盖了2012年设计内容。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5〕42号进行批复。
矿山经多年建设和地表、露天采场和井下排水系统完善,2018年3月工程基本完成,坑内排水系统投入运行。经过近五个月的试运行,各项工程和设备运行正常、可靠,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银山矿业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以下称“赣安中心”)对“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项目”进行验收评价。
依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要求,“赣安中心”组成评价组,评价人员多次到现场了解项目情况,收集了评价项目有关设计资料及生产管理等其他资料,经过认真细致的资料审核;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业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评价组成员再次到现场复查;并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有关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了《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为了保证评价报告质量,报告形成初稿后,组织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经由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形成了本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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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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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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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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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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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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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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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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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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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伍建生、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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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10月23-24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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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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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项目验收评价安全设施106项,其中,否决项13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93项,不符合项2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项总数约为2.2%,小于5%。
参照《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安全验收评价综合结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山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及井下采区总体排水系统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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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