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9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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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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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以下简称“中石化景北加油站”)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北大道,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油罐区(车行道下)、隔油池;加油站设4个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其中30m3的0#柴油储罐1个、50m3的92#汽油储罐1个、50m3的95#汽油储罐1个、30m3的98#汽油储罐1个,储罐总容量为160m3,按柴油储罐折半计算,折算总容量为145m3,为二级加油站。现加油站已完成调试,正进行试运营。
加油站新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由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设备设施由江西省巨力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进行安装,由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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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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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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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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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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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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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苏睿劼、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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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汪家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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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汪家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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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月29日,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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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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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及监理;项目安全设施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经验收后投入生产和管理。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属于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内危险化学品。汽油属于我国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②该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3、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结论为经整改后符合要求。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检测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建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批,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项目在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8、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3个单元中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有二个单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中油储罐区和加油机构成的储存单元得分为17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设有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现场与设计相符,符合验收标准。
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景北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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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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