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台MOCVD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21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名称: |
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台MOCVD设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简介: |
|
|
评价范围为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台MOCVD设备项目。主要包括:年产200台MOCVD设备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及主要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以及工艺需要配备的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其中给水、消防系统用水、氮气、循环冷却水(纯水)依托南昌兆和投资有限公司的给水、消防给水系统、氮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纯水)系统。依托的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夏长喜、黄香港、谢寒梅 |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6-4;现场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等 |
|
评价报告: |
|
|
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台MOCVD设备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机械伤害、触电等,此外还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火灾和爆炸、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审查,安全审批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安全预评价报告、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先进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
||
提交时间: |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