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9万吨氟材料项目A地块二期工程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即4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1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9万吨氟材料项目A地块二期工程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即4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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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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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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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于2013年6月13日在会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杨赋斌,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新材料的研发(不含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2019年3月18日企业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肆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变更为六氟磷酸锂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0年06月14日);含氟新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氟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的货物除外);房租债、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住所不变等不涉及变更。
2014年8月,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新征用地新建年产1.9万吨氟材料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总面积为88380m2,合132.57亩(分二块用地布置,A地块为40.85亩、B地块为91.72亩)。本项目建于A地块,A地块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27235.96m2,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0830.23m2,目前A地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了3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并于2016年12月通过安全验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7]0944号,有效期至2020年06月14日,但该装置目前已经变更至石磊集团公司下属赣州石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在进行技术改造。本次验收为其A地块二期工程12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的一期项目,即4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主体生产装置及公用辅助设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第二类(鼓励类)第11条“石化化工”第16款“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和第三类(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该项目2014年8月8日经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赣市发改产业字[2014]677号)、2015年5月27日在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条件评价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5] 1462号),2017年1月18日通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6] 1649号),2019年8月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通过了设计变更审查,2019年12月3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9] 2091号),2020年1月17日试生产方案通过专家审查,2020年2月10日通过试生产安全条件确认,开始进行试生产。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A地块南面的用地内,主要新增的建构筑物有103生产车间三、201贮罐区一(扩建)、203丁类仓库、301-1消防水池二、304收集池、305循环水池,本项目利用现有原料仓库(甲类)储存五氯化磷。车间东西两侧内设置控制(操作)室、机柜室、变压器室、配电间、发电机房、空压机房、冷冻机房等,专供本项目生产使用,并与车间生产装置区采用实体防火墙进行分隔。
该项目生产使用原材料主要有五氯化磷、无水氟化氢、氟化锂、氢氧化钠、氮气、R22(制冷剂)、二氯甲烷(冷冻液)等;产品为六氟磷酸锂,中间产品有五氟化磷、氯化氢、氟化氢(回用);副产品盐酸(20%),其中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五氯化磷、无水氟化氢、氟化锂、氢氧化钠、五氟化磷、氯化氢、盐酸、氢氟酸、二氯甲烷、R22和氮气,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单位应向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条件评价,由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江西鑫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土建施工,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负责水电、设备安装、工艺管道部分的施工及DCS及SIS系统安装(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DCS及SIS系统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监理。该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安装,2018年4月基本建成。该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及SIS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及工艺联锁,配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紧急停车装置等。该项目2018年8月15日首次开始试生产,由于个别原因试生产效果不是十分理想,企业于2019年12月进行了设计变更,对生产车间进行部分调整、优化,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取得了批复文件,2020年2月18日重新投料试运行,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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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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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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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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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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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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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倪宏华、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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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王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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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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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黄伯扬、倪宏华、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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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9.6.29;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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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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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9万吨氟材料项目A地块二期工程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即4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
项目生产规模:
六氟磷酸锂:400t/a
氢氟酸:216.8t/a(回用)
盐酸:2212.4t/a(副产,20%)
项目地址: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主体: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赋斌
A地块总占地面积:27235.96m2,合40.85亩
本项目投资总额:15000万元
安全设施投入:491.58万元人民币
设计单位:
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编号:A144016613
施工单位:
1)土建施工:江西鑫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2)电气设备及自控仪表安装: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化工石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3)仪表自动化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资质编号:E13100176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项目试运行时间:2020年2月18日。
项目建设与设计时的变化情况:
一、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时产能为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时仅安装了部分主体设备,因此,试生产时仅为400t/a六氟磷酸锂。
二、生产设施设备变化
1、北边防火分区暂不建设
企业根据市场需要结合企业的投资策略,在施工时生产车间三仅建设了南边防火分区,北边防火分区暂不建设,原设计是按照分期建设考虑的,原专篇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只涉及南边防火分区,北边防火分区为预留,本次将原北边防火分区用于本次变更的设备布置。
2、六氟磷酸锂主要生产设备的变更
1)±0.00m层设备平面布置变更
(1)根据试生产运行情况,由于反应为间歇反应,在生产组织合理的情况下,原备用造气罐和反应罐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结合目前企业的投资策略,在保障生产安全及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将设备数量进行优化处理,取消6台造气罐、12台备用反应罐。
(2)AHF中间罐出口液体管线上增加过滤器、冷冻液罐二出口管线上增加过滤器、母液出口管线上增加过滤器是为了去除大部分机械性杂质,稳定产品品质。
(3)为了缩短工艺管线,将与造气罐配套使用的热水罐及热水循环泵由+7.50m位置移至造气罐旁;将供+5.50m平面结晶罐使用的冷冻液罐二位置进行微调。
2)将原有7台卧式干燥器改为7台立式干燥器,将干燥器的结构进行优化,立式干燥器内产品不易残留,减少因为残留造成不同批次产品之间的影响。
3)将原有24台小缓冲器减少为12台,增加1台缓冲器二,小缓冲器主要除杂质,缓冲器二能使系统压力更稳定。将二级过滤器由卧式改成立式,将二级过滤器的结构进行优化,过滤效果更好,清洗方便。
为了增加合成中间槽搅拌桨的冷却速度,增加1台冷冻液罐五;为了减少冷冻液中杂质,增加了8台过滤器。
4)为了提高合成中间槽的冷却效率,增加6台冷冻液罐四。
3、尾气吸收部分变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来自于反应罐、合成罐、结晶罐等,六氟磷酸锂合成时产生的尾气其成份主要为氯化氢、氟化氢气体。为增加副产品盐酸纯度,将尾气中氟化氢气体回收利用,增加1套氟化氢回收装置,在原有尾气装置区增加1台四级水洗塔,将氯化氢尾气吸收由三级水洗加一级碱洗的方式变更设计为四级水洗加一级碱洗。变更后可以减少氢氟酸浪费,增加经济收益,同时减少尾气吸收系统压力,使尾气吸收后达标排放。
三、具备设备变化
1、±0.00m层设备
(1)AHF中间罐旁增加2台过滤器,1用1备。
(2)造气罐由12个减少为6个;与造气罐对应的3个热水罐及热水循环泵由+7.50m位置移至造气罐旁。
(3)取消12个备用反应罐。
(4)5-6轴中每台冷冻液罐二增加4台过滤器(3用1备),共12台过滤器;冷冻液罐二的位置有微调。
(5)5-6轴中每台母液罐增加4台过滤器(3用1备),共12台过滤器。
2、+4.00m层设备
(1)7-8轴原有7台卧式干燥器改为7台立式干燥器,干燥器处理能力不变。
3、+7.50m层设备
(1)将原有24个缓冲器改为12台。
(2)一级过滤器由48个改为12个。
(3)二级过滤器由卧式改为立式,数量由12个改为24个。
(4)E-F轴新增1台冷冻液罐五、2台循环泵十二、8台冷冻液过滤器。
4、+13.50m层设备
(1)6-7轴增加6台冷冻液罐四、6台循环泵六;
(2)在+13.50m屋面取消2台蒸发式冷凝器,新增1台缓冲器二。
5、尾气吸收处理设备
(1)车间室外(F轴北侧)增加1台精馏塔、1台再沸器、1台AHF贮槽、2台AHF输送泵二。
(2)在+13.50m平面增加1台冷冻液储罐二、2台冷冻液泵、1台节能器;2台气液分离罐。
(3)在原有尾气装置区北侧增加1台四级水洗塔、1台循环泵十三。
四、控制系统变化
由于部分设备发生变更,企业对变更设备所附带的控制系统也进行了相应变更,增加了反应的安全可靠性能。
1)设计变更时生产车间三新增尾气吸收系统,车间内新增设备,针对新增设备补充控制系统设计,利用原有DCS及SIS控制系统冗余。
DCS系统:
(1)AHF中间罐:温度、压力指示、记录、报警;液位指示、记录、报警并高高位联锁关闭无水氟化氢进口管切断阀LV10301、LV10308、停贮罐区一P20104无水氟化氢输送泵、停生产车间三尾气吸收区域AHF输送泵二P10320AB;
(2)精馏塔塔顶温度指示、记录、报警,压力指示、记录、报警并高高位联锁节能器气体出口管切断阀;塔釜压力指示、记录、报警,温度指示、记录、报警并高高位联锁切断再沸器上电加热器电源;
(3)再沸器压力指示、记录、高位报警并联锁再沸器上电加热器电源,同时可以手动按钮切断再沸器上电加热器电源。
SIS系统:
(1)AHF中间罐设置液位指示、记录、报警并超高位联锁关闭AHF中间罐无水氟化氢进口管切断阀SKV01、SKV07及停贮罐区一P20104无水氟化氢输送泵、停生产车间三尾气吸收区域AHF输送泵二。
(2)AHF贮槽(V10318)设置液位指示、记录、报警并超高位联锁关闭AHF贮槽无水氟化氢进口管切断阀SKV08;低位联锁关闭AHF贮槽无水氟化氢出口管切断阀SKV09、停AHF输送泵二;
(3)在生产车间三的现场及控制室内分别设置了SIS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实现生产车间三的紧急停车:增加一键关闭AHF中间罐无水氟化氢进口管切断阀SKV07、AHF贮槽无水氟化氢进口管切断阀SKV08;低位联锁关闭AHF贮槽无水氟化氢出口管切断阀SKV09、停AHF输送泵二P10320AB。
2)设计变更涉及个别设备的数量减少,如造气罐、反应罐等,相应DCS、SIS仪表做减少调整。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4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企业于2019年8月对本项目部分设备设施的变化委托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设计变更,并通过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9] 2091号)。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
二、评价结论:
1、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9万吨氟材料项目A地块二期工程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即4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窒息、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灼烫腐蚀、噪声、粉尘、高温等。
2、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单元103生产车间三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201储罐区一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3、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0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存在。该企业不存在社会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该项目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对于“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 (<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0m;对于“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80m。
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发生AHF罐泄漏事故的最大危害半径(轻伤半径)为138m。无水氟化氢储罐设置DCS控制系统及SIS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及应急救援器材等。
4、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5、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涉及副产品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6、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涉及物料五氯化磷属于监控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项目涉及物料氟化氢、氢氟酸、氟化锂属于高毒物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物料氟化氢/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五氯化磷与氟化氢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氟化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选址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第十九条的要求。
2、本项目最大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00m,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所规定的场所。
3、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等满足安全条件。
4、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属规划用地。
5、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该项目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7、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得到了落实。
8、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9、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设立安全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等。
10、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1、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79号令、89号令修改)的要求。
三)评价结论:
综上: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9万吨氟材料项目A地块二期工程12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即400t/a六氟磷酸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评价建议
1、该项目按7.2.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在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已采用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对安全附件、联锁装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校验或标定,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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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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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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