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6500吨)
发布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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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6500吨)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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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65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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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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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2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一家专业生产高分子材料(丙烯酸酯胶粘剂、丙烯酸树脂)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蒋明杰,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在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投资新建年产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2447.79m2,厂址位于园区内工业十九路以北、工业七路以东、工业十七路以南、江西诺贝尔化工有限公司西侧(围墙隔开)。本次验收一期6500吨。
本次验收涉及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为102生产车间二(一期建成2条生产线)、201贮罐区(一期建设有4个储罐:甲苯贮罐、丙烯酸丁酯贮罐、乙酸乙酯贮罐、丙烯酸-2-乙基己酯贮罐各1个)、202甲类仓库一(成品仓库)、203甲类仓库二(原料仓库)、204丙类仓库、205甲类仓库三(成品仓库)、206五金仓库、301变配电间、302锅炉房、303冷冻空压间、304循环消防水池、304A消防水泵房、305事故应急池、306污水处理站、308收集池、401综合楼、402门卫。
项目产品为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本次验收的年产量为6500吨,其中丙烯酸酯胶粘剂A 3600t/a、丙烯酸酯胶粘剂B 2400t/a、丙烯酸树脂500t/a。涉及到的原料有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丙烯酸-2-乙基己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吹扫用)、氢氧化钠、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丙烯酸羟乙酯、氢化松香、对甲氧基苯酚、萜烯-苯乙烯树脂、特殊功能性树脂。涉及燃料:天然气。其中原料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吹扫用)、氢氧化钠,产品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燃料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的化工工艺,涉及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类别》(GB/T4754-2017)的规定,该项目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和类别为[C2641]涂料制造。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2017年第89号修改)的规定,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须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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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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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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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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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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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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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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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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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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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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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04.21;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验收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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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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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6500吨)
产品规模:一期产品产能为丙烯酸胶粘剂A 3600t/a,丙烯酸胶粘剂B 2400 t/a,丙烯酸树脂500 t/a;
项目地址:江西省铅山县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工程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52447.79m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主体: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蒋明杰
投资总额:7950万元(其中一期投资4000万)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单位: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
项目施工单位:
江西省赣杰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总承包甲贰级)
宁波永祥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电机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杭州优稳自动化有限公司(DCS、SIS系统)
项目监理单位:
江西经纬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监理乙级)
项目建设时间:2019年02月25日
项目试生产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3日(由于疫情原因企业已办理延期至2021年1月13日)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6500吨)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物理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灼烫;主要的有害因素是噪声与振动、毒物、粉尘。此外还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淹溺等危险因素和高温、低温等有害因素。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该项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
3、本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危险度评价结果:201贮罐区、202甲类仓库一、205甲类仓库三的危险分值均大于16分,属于高度危险;102生产车间二、203甲类仓库二的危险分值均大于11分小于15分,属中度危险;204丙类仓库的危险分值在10分以下,属于低度危险。
5、根据事故后果模拟计算可以发现,甲苯罐容器整体破裂、管道完全破裂产生的池火影响范围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径最大,可达48m,该项目发生事故的影响区域均为厂区内,发生多米诺事故的可能性小。
6、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因此,应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甲苯的流通、生产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并向当地公安、应急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令第52号)及《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9、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本项目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0、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1、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2、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胶粘剂产品(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生产过程为常压条件的“聚合”工艺,不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故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3、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须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符合性评价结果
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审查,安全预评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等;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安装,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采用先进工艺,加上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控制危险、有害因素转化为事故。
1、产业政策、规划、准入条件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19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和《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新建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第12条”。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
2)本项目选址位于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属于化工集中区,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法规规定和规划的要求。
2、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合法性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项目经过预评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进行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三同时”落实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选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与厂外民居的距离满足距离的要求,与相邻的企业、道路、公共设施等的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个人风险包括区域内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社会风险属可接受风险。
4、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设备布置、厂内道路、消防车道、管道敷设等的布置符合规范规定,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5、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火灾爆炸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部分场所的布置不符合要求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
6、工艺及设备、设施
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尘、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对部分不符合要求项已提出整改措施,企业已落实整改,作业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特种设备管理
该项目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已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特种设备、设施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职业危害控制设施
企业正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现场有害因素进行较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防尘防毒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四、评价结论
1、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安全设施基本落实,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建设项目厂址位于化工园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2、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的资质符合要求。
2、该项目按7.3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将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综上所述,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6500吨)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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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