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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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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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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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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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冯园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柏木村,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销售。
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于2013年11月6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其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2013年12月,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13]C470号),于2017年05月15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延期换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4日。
于2012年8月,由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并通过了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宜市安监管一字〔2013〕230号)。由于种种原因,矿山未能严格按照设计对采场布置台阶,采场台阶的推进方向及台阶高标与设计不相符,故2019年10月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宜春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宜春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其《安全设施设计》于2019年12月30日通过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与批复(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19】18号)。
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于2020年1月1日起按改建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矿山于2020年2月28日基本完成了各生产及辅助系统的建设。 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于2020年2月28日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对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设计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自上而下从上台阶往下台阶分层开采。主要工艺流程为:穿孔→装药→爆破→机械破碎→铲装→自卸式汽车(额定载重量为10t)运输。自上而下分为+185m台阶、+170m台阶两个台阶。设计开采范围内总开采高度为30m(+200m至+170m),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设计矿山服务年限为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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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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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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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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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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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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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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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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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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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财荣、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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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2月28日现场查看收集将被,2020年4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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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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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2019年的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供配电系统以及排土场的场址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排土场、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11个方面的72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否决项8项,全部符合要求;其他项64项,15项缺项、不符合项有2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08%<5%,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宜春市路通矿业有限公司柏木采石场改建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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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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