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袁河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芦溪县袁河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双层罐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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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袁河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于2018年7月由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改造项目包括双层油罐、卸油口、消防沙池等,改造后加油站设置1个埋地油罐(分为20m3的0#柴油和20m3的92#汽油两个仓),罐总容量为40m3,折算总容量为30m3(以汽油计,柴油折半),属于三级加油站。改造后加油站的经营项目是0#柴油和92#汽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8月18日至2019年9月02日,证号:萍安监管(甲)字[2016]00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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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黄伯杨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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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8.16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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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芦溪县袁河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质的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可以知道本项目投入经营后仍将面对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 4、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接地检测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5、改建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批,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6、项目在外部防火距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7、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9分,为Ⅲ级,属低度危险。并且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9、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芦溪县袁河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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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