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昌樟成品油管道九江16#-21#桩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6-11-0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2024年2024澳门原料 |
项目名称 |
九昌樟成品油管道九江16#-21#桩改造工程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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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现世界排名第二位。中 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简称中石化华中分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39号,是石化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和区域物流中心,代表油品销售事业部履行区域市场经营管理和协调职责,发挥优化资源配置、调控市场资源、协调同业竞合关系的作用。
九江-南昌-樟树成品油管道工程(简称九昌樟管道)起点位于九江金鸡坡油库内的输油首站,终点位于樟树张家山油库内的输油末站,在南昌昌北中心油库内设置一中间站。管道途经九江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永修县、新建县、南昌市、丰城市、樟树市,全长约225km,该改造工程位于九江金鸡坡油库,于2008年初建成,同年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投入使用。
该管道工程总输量为330×104t/a,沿途逐站分输,管道管径为Φ355. 6、Φ323.9两种规格,管道材质为L360,阀门材质为碳钢或不锈钢。全线共设 置3座输油站场,1个调度控制中心。
该改造工程位于九江金鸡坡油库-昌北油库段,原管道规格为Φ355.6×7.1L360直缝电阻焊钢管,管道外防腐为加强级熔结环氧粉末涂层,设计压力为10.0MPa,输送介质为成品油,常温输送,输送品种主要为汽油和柴油,顺序输送普通柴油、车用柴油、93#汽油和97#汽油。改造段大部分处于九江市庐山区境内,起点和终点分别在八里湖新区和开发区,该段管道腐蚀较为严重,已出现多处腐蚀穿孔现象,阴保电位异常,致使现有管道承受压力降低,成品油低压输送,影响输送量,并存在较大的漏油安全隐患。因此决定避开原管道路由进行改造。
该改造工程新路由从刚实施完成的九江职大改造的终点开始,向南穿越南外环路,然后沿南外环路南侧向西至十里大道延伸线,沿十里大道延伸线东侧向南,在武警教导队南侧向西穿越十里大道延伸线,经桥周村北侧、李家凹东侧转向西南方向上山,经蛇头岭山庄、张家山村东侧,直到丁家河村西侧下山,接原管道21#桩。改造工程新建管道水平长度为4656m,实长4733m,拆除老管道水平长度为4423m。改造工管线不涉及管线阀室、阴极保护站、泵站等处,此次改造仅针对成品油管道的线路部分包括管道本身,通过河流、山谷、公路的穿(跨)越建筑物,阴极保护设施,以及沿线的简易公路。成品油管道的配套辅助设施包括通讯系统、道路、水电供应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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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朱小华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朱小华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朱小华、辜刚 |
技术专家: |
黎余平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朱小华、辜刚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16.3.10;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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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昌樟成品油管道九江16#-21#桩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改造工程新建管道水平长度为4656m,实长4733m,拆除老管道水平长度为4423m。
建设地址:九江市庐山区、开发区
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建设单位负责人:申向阳
建设项目联系人:杨宜丰
项目占地面积:管道本身不进行永久征地,管道附属设施如线路三桩、警示牌、固定墩等需永久征地。管道开挖段施工临时作业带带宽为14m,新建管道占地103亩。
项目预算总投资:21001.63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预评价编制单位: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PJ-(国)-148)
设计单位:中石化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设计证书编号:A132006476)
安全专篇编制单位:中石化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设计证书编号:A132006476)
工程施工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工程监理单位:中石化江苏监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证书编号:E132013886)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该改造输油管道项目输送介质为汽油、柴油,两者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改造工程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2、从该改造工程的工艺特点可以看出,该改造工程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雷电、滑坡、泥石流第三方损坏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滑坡、泥石流、第三方损坏。
3、该改造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该改造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符合《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2、改线后,管道主要沿道路及山体敷设,改线段管道沿线无人口密集区,不经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军事禁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油品管道与其两侧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均符合规范要求;
该改造工程输油管线线路选择与管道敷设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等规范要求。
该改造工程成品油输送工艺及管道设备的安全性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等的要求。
4、该改造工程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仍沿用原有系统,管道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通过管道风险评分法分析评价,该成品油管道改造工程危害因素分之和为328分,相对风险数为49.2,为中等风险区。
6、项目管理单位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该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该改造工程已全部采纳安全设施设计内容。
该改造工程已采取的安全设施水平与国内同类项目基本持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经试运行,已安装的安全设施运行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评价结论:
该改造工程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风险在可控范围,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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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