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原为1999年07月29日成立的南昌盛华有色金属制品厂厂址位于南昌市湾里罗亭大道149,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2009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5MA39AU5P3Q,法定代表人邹云,注册资本陆佰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032号,许可范围为氰化银钾300t/a)、氰化亚金钾100t/a)、氰化银300t/a)、硝酸钠800t/a)、硝酸银中间产品,50t/a),证书有效期为20210525日至20240524日。

该公司主要原辅料有氰化钠、氰化钾、银、金片、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次氯酸钠、硝酸,中间产品有硝酸银,产品有氰化银钾、氰化亚金钾、氰化银、硝酸钠,微量尾气氰化氢、微量尾气氮氧化物和微量尾气氢气等,其中氰化钠、氰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次氯酸钠、硝酸、硝酸银、氰化银钾、氰化亚金钾、氰化银、硝酸钠以及微量尾气氰化氢、微量尾气氮氧化物和微量尾气氢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因中间产品硝酸银、产品氰化银、氰化银钾、氰化亚金钾、硝酸钠为危险化学品,故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畴,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涉及的氰化钠以及尾气氰化氢、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银钾属于剧毒品。

公司各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危险工艺 

该公司定员4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管理人员8人,技术人员14人,操作人员13。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1,该公司有特种作业人员11,其中危险化学品作业保管员2人、危险化学品作业操作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3)1人、特种设备操作(R1)1人,低压电工作业1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人。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邹云同志为组长傅建宁为副组长、曹莹、杨妍、赵欢、付芹、代娜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安全部长由傅建宁同志担任,主持生产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车间、班组下派安全员 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兼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3年第645号令修正),《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653号令修正)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79、89号令修正)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受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2024年2024澳门原料对公司现有在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含近三年已通过验收的生产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及相应的公用工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评价范围为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现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设施及相应的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给排水、供热、供气、供配电等)、消防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场外运输、厂内技改部分等均不属于此次评价范围。

评价报告主要依据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 号)等的要求进行编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被评价单位概况;评价对象及范围;评价工作经过和程序;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评价单元的划分依据和结果、安全评价依据和采用的方法定量定性评价结果、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的预测和模拟结果;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结果;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及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十一个部分。本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定量分析法、事故模拟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等评价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特点,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评价结论。本评价报告可作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进行安全监察的依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檀廷斌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檀廷斌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戴磷、罗沙浪、王波、檀廷斌

注册安全工程师:

檀廷斌谢寒梅、戴磷、罗沙浪、王冠、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檀廷斌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3.6~2024.5.11

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包括爆炸、容器爆炸和其它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灼烫、淹溺毒物、低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氰化钠、氰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次氯酸钠、硝酸、硝酸银、氰化银钾、氰化亚金钾、氰化银、硝酸钠以及微量尾气氰化氢、微量尾气氮氧化物和微量尾气氢气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公司涉及的硝酸、硝酸钠和硝酸银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1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可知,该公司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版),该公司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银钾属于剧毒品尾气中的氰化氢为剧毒品,但在尾气处理中尾气处理塔经碱液喷淋调节PH,次氯酸钠调节破氰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公司尾气中的氰化氢为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但在尾气处理中尾气处理塔经碱液喷淋调节PH,次氯酸钠调节破氰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涉及的氰化钾、氰化钠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该公司涉及的氰化银、氰化亚金钾、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银钾属于高毒化学品。尾气中的氰化氢为高毒化学品,但在尾气处理中尾气处理塔经碱液喷淋调节PH,次氯酸钠调节破氰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该公司不涉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氰化钠和尾气氰化氢、氢气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公司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结果,该公司生产、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生产条件

1)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湾里区罗亭工业园区,原属规划的化工集中区,该公司建设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2该公司生产装置周边场所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该公司与周边敏感场所距离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3)该公司102氰化物仓库103生产车间A106生产车间D107原料仓库的危险分值为12分,为中度危险;101罐区的危险分值为9分,属于低度危险

4)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该地区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该公司采取了抗震设施。

6)该公司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防雷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7)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该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9)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4.2分,为色区域(或风险区域)(IV级),属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10该公司不涉及重大安全隐患。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本公司提出了相应整改建议和措施,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针对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3.评价结论

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的,根据变更管理制度,进行了变更程序管理,现场与设计一致。

PLC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自动化控制系统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的要求(截止日期2025年底)正在进行提升,见企业整改承诺。

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公司针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已整改完毕,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建议

1)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措施,《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金属系列产品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在建设中,应做好计划,加强管理,不应妨碍原有装置的运行,避免设备安装与生产作业之间的交叉作业,涉及的安全设施应完好有效

2)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消除现场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认真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制订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检查表,开展有周期的检查;督促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3)经常检查危险场所有毒、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可靠性,随时检测空气中检测对象的浓度。接触有害物的生产岗位应保证事故柜以及各种应急防护器材的完好性,事故状态下能保障操作工的安全。

4)生产过程中控制系统、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对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的,根据变更管理制度,进行了变更程序管理。

6PLC控制系统应定期调试。

7)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应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贯彻全部生产过程中

提交时间:

 2024.5.11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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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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